关于任免李传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2876作者:发布时间:20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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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人常[2012]7号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2012年2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李传华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忽德球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徐友胜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柏 桦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孙 刚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传华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