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2302作者:发布时间:2012-04-27 |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工作的“三性”作为抓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抓好监督工作时效性。要求各单位必须于审议后两个月内反馈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二是抓好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不定期的进行走访,直接向基层单位、群众和代表了解情况。对阶段性工作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活动,推进政府工作。县人大今年对《婚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时,在主任会议审议后主动与民政局的联系,及时掌握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向县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三是抓好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跨年度跟踪监督,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促使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2011年,主任会议对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座谈会上专门听取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促成了县县政府对县城北水库及其水资源保护方案。(吴怀伟 彭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