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人大常委会要求代表工作做到“六有”
| 浏览次数:2307作者:发布时间:201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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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工作要求做到六有。一是有布置。各个乡镇对于本辖区范围内的乡镇人大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布置、安排;二是有示范。每个乡镇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保持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平衡发展;三是有交流。代表工作开展的先进乡镇与代表开展的工作相对滞后的乡镇之间通过观摩会、现场会、座谈会典型发言等形式交流代表工作经验,相互提高;四是有检查。对代表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做得不到位的乡镇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负责找乡镇人大主席谈话,督促其在进度上赶上;五是有调度。通过调度会,肯定取得的成绩、分析查摆问题、缩短先进与后进乡镇在代表工作上的差距。六是有总结。各个乡镇对于代表开展工作情况,要分阶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利于推动下一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