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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三个注重”

浏览次数:2063作者:发布时间:2012-08-29
  近日,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明确要求做好“三个注重”。一是要注重营造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加深全社会对人大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人大工作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代表、支持代表、服务代表的良好 氛围。二是要注重服务保障。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和基层人大干部培训,使其明确代表履职的应知、应会、应为。积极编制代表小组活动方案,组织、引导代表小组活动。为各代表小组发送《江淮法治》、《滁州人大》、《人大工作情况》等杂志、简报,编印《人大代表履职守则》等,为代表履职做好充分保障。三是注重载体建设。建设有活动场所、学习资料、活动计划、规章制度、联系选民名单、来访接待守则、接待记录、交办意见单、答复反馈单、活动考评标准等十有活动室,让代表与选民实行零距离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