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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履职点评办法

浏览次数:1472作者:发布时间:2013-03-05

  日前,为进一步做好监督工作,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履职点评办法》。
  履职点评的对象为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的内容为:学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意见和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人员由常委会无记名投票确定,并在机关及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公示。履职点评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每届至少向常委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履职点评工作,一般分为准备、调研、点评、整改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