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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城镇积极推行人大代表履职承诺制度

浏览次数:1668作者:发布时间:2013-04-19

  近年来,定城镇人大积极推行人大代表承诺制度,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有效调动了广大代表的履职热情。
  该镇代表履职承诺制度以年度为期限,按照“提出承诺、组织审诺、公开明诺、督查践诺、民主评诺”五个步骤明确人大代表年度履职的内容和程序。
  代表履职承诺制五个步骤具体内容为:每年年初,县、镇两级人大代表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确定承诺内容,以书面形式向本选区选民提出承诺事项;代表小组对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对审定的承诺,经代表个人签字后在公开栏予以公示, 通过代表联系卡的形式,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求代表认真履行诺言,实行一月一自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年年底,每位代表到各自选区向选民报告一年来的履职情况,由选民根据承诺内容逐条评议,镇人大对于承诺兑现好的代表,列入优秀代表评选对象,没有实现承诺的代表,则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兑现承诺。
  代表承诺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职方式的创新,是人大代表用实际行动向人民群众作一个公开透明的交待。据统计 “承诺制”实施一年多来,该镇县、镇170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意见72余条,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120余件,为群众办实事近80件,此举充分调动了代表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不断激发人大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热情,进一步推动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赢得群众赞誉。为推动定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成和谐新定城作出了积极贡献。(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