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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城镇人大加强低保评议工作监督

浏览次数:1551作者:发布时间:2013-04-28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定城镇人大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2013年农村低保评议审核工作的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农村低保打造成“阳光”低保。
  一是人大组织实施。镇成立了由人大副主席任组长,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民生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低保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低保评议工作。通过会议、标语、短信等多种形式,将低保政策和申请办理流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代表参与评议。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评议,村两委逐一通报被评议对象的基本情况,听取参评人员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统计结果并进行公示。从而确保农村低保评议实行阳光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开展代表督查。镇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农村低保评议工作小组成员深入各村通过查看资料,走访农户调查,重点了解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公示情况,认真查看各村低保评议结果,并在评议结果中抽取部分农户名单,入户调查、走访邻里,全面了解其家庭年人均收入情况,督查评议结果是否真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拆户并户、人情保”、“关系保”、“错漏保”等现象的发生,使符合条件人员真正享受到优惠政策。
  四是督促再评。对低保评议不合格的行政村进行督促指导,要求村两委重新开展低保评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把真正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坚决予以取消,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把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切实把农村低保这一民生工程抓好抓实。(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