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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浏览次数:2803作者:发布时间:2015-05-04

  4月30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才主持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亚文、王秀平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杨锋平,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农委主任,县科技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范岗乡、西卅店镇、拂晓乡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李世锋、吴宝玲,县人大机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气象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关于《气象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初审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县委组织部关于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
  会议经过分组审议一致通过以上报告。同时,建议提高对气象部门的重要性,加强对气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气象科普的宣传,加大对气象监测的投入;土地确权任务繁重,建议政府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度,要依法有序进行,同时加大对土地流转把关和指导,确保年底完成任务;在科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创新意识,加强对人才引力度进制度。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陈恩林、程东祥、郭农、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崔武林县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杨达为县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许峰、严军、秦明军、刘学云、胡成刚、李国胜为县法院审判员;朱李超为县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龙卫平、胡伟、甘家莉、刘刚、曹政、董伟波、丁璐为县检察院检察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才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手捧宪法,面向国徽,进行了庄严的宣誓。
  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