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5524作者:发布时间:2015-11-09 |

11月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召开。县人大主任李国才主持会议。县人大副主任季亚文、王秀平、徐希月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子非应邀参加会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第三十三、三十四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人选工委、县人大内司工委、县人大类案评议卷宗评查组关于上述报告的初审(评查)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村永冰等同志辞去定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提请任免梁振东等同志工作职务的议案;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李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报告;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关于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拟任职人员梁振东、李臻平、李勇等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
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上述报告。
经表决,会议决定:接受杜永冰、汤汇俩同志辞去定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会议任命:梁振东、李臻平为定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松为定远县公安局局长,李勇、赵锐、江凯等为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柳学刚定远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国才为当选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检察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就职人员共同进行了宣誓。(王广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