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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人常[2016]7号
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4月1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一、免去:
陈宗峰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
方晓峰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