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选举任免
关于任免陈宗峰、方晓峰俩 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2938作者:发布时间:2016-04-18

定人常[2016]7号

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4月1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一、免去:

  陈宗峰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

  方晓峰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