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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去黄承卫、李新龙俩同志 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2657作者:发布时间:2016-07-12

定人常[2016]17号

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黄承卫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新龙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