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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县检查《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浏览次数:1777作者:发布时间:2016-09-26

20160923154225218_4ITGnWve.jpg   9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云霞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县检查《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才,县委常委、副县长杭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希月,及县人大办公室、县民委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定城镇基督教堂、金山滴水寺等宗教活动场所,通过现场检查、听取介绍等方式,实地了解我县《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副县长杭星就我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及《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汇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与会宗教教职人员代表就如何开展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议。

  执法检查组一行对我县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并就现场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悉,我县传播的宗教有三个,分别是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有三个宗教团体,为县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有114个宗教活动场所,其中基督教102个,佛教1个,伊斯兰教11个。近年来,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宗教工作的管理力度,完善了管理机构、健全了管理机制;加强了宗教团体建设,充分发挥了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结合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开展的“和谐寺观创建”活动,强化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培养出了一批青年教职人员;改善了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待遇;加大了宗教行政执法力度,使执法程序更加完善。(张书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