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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人大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1977作者:发布时间:2017-01-20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

2、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和培训,参与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主要执法检查工作。

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4、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和办公自动化、编发常委会会刊等工作。

5、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督办、督查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及时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6、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目标管理考核和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7、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安全保卫、行政事务、账务管理、车辆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8、负责机关日常公务接洽,接待外地来宾。

9、负责办理“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工作。

10、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法律考试的有关工作。

11、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12、负责办理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人大由办公室,财经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组成,其中,县人大为参照公务员管理行政全额拨款单位。全单位编制27人,目前在职27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3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明确重点,服从党委工作中心。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常委会将以围绕县委的总体工作部署谋划全年工作,把县委的中心工作与人大工作紧密结合,使人大工作既体现县委意图,又符合人大特点和工作实际,保证人大工作与党委的中心工作相协调,与全县的工作大局相一致,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统一。常委会将以构建“十三五”良好开局为主,全力助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落实,实现新常态下推动经济发展、稳定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城镇化、促进区域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重点工作目标。

(二)着眼全局,服务发展积极作为。常委会将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目标要求,积极参与县委中心工作。常委会将对江巷水库工程建设、滁淮高速定远段、滁淮高速连接线工程、德轮橡胶等重点工程,以及新型化工、智能装备、新能源产业开展调研、视察。对牵涉范围广、兑现承诺慢、落实起来难、群众意见多的问题,采取跟踪视察、调研、督查等方式,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三)循序渐进,助推重点领域改革。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关注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运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营改增试点、政府债务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农村金融、供销合作社和国有林场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管护机制改革。

(四)依法任免,实现党委用人意图。强化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的意见》,提高选举任命质量和任后监督水平。完善任免程序,保证党委推荐的人选能够通过选举和任命,实现党委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对“两院”提请任命人员,常委会协助组织部门进行考核。完善被任命干部供、述职和向宪法宣誓制度。

二、依法有据,提高实效,不断加强事关改革开放发展的监督

(五)注重对重点内容的监督。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调转促攻坚行动、农业“八大工程”执行情况、农业产业化、创建国家教育基本均衡县等专题报告。

(六)注重对依法治县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和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关注审判和检察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公平,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七)注重对财政经济的监督。加强对2015年财政决算、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维护计划预算的严肃性。常委会将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规范人大对经济工作的监督行为,增强财政预算贯彻执行的刚性。在预算监督上既重视部门预算的执行,又重视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预算管理。今年,将重点先择2个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管理进行跟踪监督。

(八)注重对法律执行的监督。常委会将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种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法律实施主体机关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

(九)注重对文件规范的监督。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办法,对备案时间、受理机构、审查时间及程序、结果的处理作出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是否合法,规定事项是否越权,是否有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否增加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等合法性审查。同时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原则以及是否符合公正、客观、适度等合理性进行审查。

三、认真探索,深入实践,坚持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

(十)注重制度宣传。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以及对人大代表履职典型和基层人大工作先进经验的宣传,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县推进营造良好的环境。

(十一)加强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与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议题结合起来,与改进机关作风、践行“三严三实”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先进经验结合起来。调研选题,着眼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关注三农。切实发挥好代表来自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在调研中不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解决问题,为发展加速。注重总结推广基层探索出来的创新做法、先进经验。

(十二)提高会议质量。健全议事规则,创新议事形式,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前必须认真准备,紧紧围绕议题审议发言。人大审议各项报告、方案时,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会后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四、健全机制,创新形式,持续增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活力

(十三)联系代表紧密化。完善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联系12、8位人大代表,所联系代表主要是来自生产、基层一线。

(十四)加强培训常规化。建立健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轮训制度。分别组织对乡镇人大主席和新任乡镇人大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十五)代表活动常态化。常委会将继续组织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评议、考察、征求意见、旁听庭审等活动。

(十六)履职活动标准化。常委会将制定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小组、代表的考核细则。定期组织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实行代表履职公示,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和优秀履职代表连任制度。

(十七)议案办理规范化。努力提高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质量。坚持议案办理向常委会报告制度,建立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制度。落实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效能监察体系。向社会公开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情况,必要时可以安排专门听取审议具体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五、自我完善,提升素质,高度重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建设

(十八)把换届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组织好换届选举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乡镇换届工作的指导。依法对换届选举工作各环节督促检查,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依法有序地进行。

(十九)把自身建设作为关键内容。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增加年轻专职委员,充实有法治、预算、金融、环保等实践经验的专职委员,逐步将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逐步提升工人、农民、妇女、知识分子和党外人士比例。2016年5月底前,常委会会议建立电子表决系统。

(二十)把作风建设作为主要抓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成果,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强化于行。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十一)把指导乡镇人大作为重要工作。常委会将在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档案建设等五个方面加强对乡镇人大的指导。重点开展好代表回访选民活动,保持代表与选民的密切联系。继续保持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增强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提升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县人大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532.66万元,支出预算532.66万元,收支平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28,占62.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1万元,占   29.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45万元,占4.22%;住房保障支出19.52万元,占3.66%。

附件:

1、定远县人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定远县人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定远县人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定远县人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