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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李传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2847作者:发布时间:2017-01-26

定人常[2017]2号

 

关于任免李传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大各委、室,经开区工委,各乡镇人大主席团:

      2017年1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石明家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信文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延年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杜晨生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韩春峰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梅天才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李传华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忽德球的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柏 桦的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信文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梅天才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