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38683作者:发布时间:2017-04-06 |
定人常[2017]14号
关于批准省道S334定远至淮南连接线路面改善工程委托代建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将省道S334定远至淮南连接线路面改善工程委托代建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定政[2017]26号)。为了提高我县交通运输能力,加快炉桥等乡镇发展进程,会议决定批准将政府委托代建资金21265万元及项目资本金5419万元(合计26684万元)逐年列入本级政府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该项目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3月27日
抄送:县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交通局。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