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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江巷水库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浏览次数:31183作者:发布时间:2017-05-04

定人常[2017]28号
  
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巷水库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定政[2017]38号)。会议认为,江巷水库是我县区域水资源安全配置体系中的重要工程,也是明确纳入省级及国家层面规划的重大水利工程,是促进皖东地区发展、支撑安徽盐化基地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对定远的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会议决定,批准将江巷水库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资金共计74070万元,逐年列入本级政府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该项目资金的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