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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定远县总医院中医住院病房大楼建设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
浏览次数:34371作者:发布时间:2017-05-04

定人常[2017]29号

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定远县总医院中医住院病房大楼建设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定政[2017]39号)。会议认为,建设定远县总医院中医住院病房大楼,对改善我县就医环境,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全县百万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起着重要的作用。会议决定,批准将定远县总医院中医住院病房大楼建设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共计28200万元,逐年列入本级政府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该项目资金的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