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之窗
关于政府性基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初审意见

浏览次数:2228作者:发布时间:2017-05-08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县人大财经(预算)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平带领下,于3月14日邀请了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工委主任,对全县政府性基金使用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召集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座谈和交流。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政府性基金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一、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县本级收入69618万元,完成预算79000万元的88.12%;上级补助收入8144万元,比上年减少8501万元;调入专项3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239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专项债32344万元,专项置换债55万元);上年结余10321万元;合计1205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1712万元(其中:(1)文化与体育支出132万元,专项用于资助我县银海、众和两家电影院发展;(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5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项目;(3)城乡社区支出95740万元,(4)其他支出1199万元,系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拔付民政局和教体局;(5)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万元,调出基金8000万元,年终结余10751万元,全年收支基本平衡。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单一,收入受经济发展和市场因素影响较大。

改革后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16年我县土地市场受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继续回落,年初收入预算60600万元,实际完成49589万元,完成预算81.83%,短收11011万元。我县201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政府性基金收入比重高达71.23%。

(二)基金预算的编制不够科学,不够细化,准确性不高。

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沿用基数加增长,列收列支的编制方法,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基金预算不能科学、准确地反映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状况,没有清晰地反映基金的支出结构与方向,项目支出也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活动,政府基金预算的执行效果差。

   (三)对政府性基金使用管理认识不足,部门联动机制未建立。

政府性基金所有权属于政府,管理权属于财政部门,而不是执收单位。由于财政部门基础数据资料不全,征收需要国土、规建、教育、民政、水利等多部门配合,未建立部门依法征收政府性基金联动机制,也没有建立健全基本数据库,对基金的征收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无法对基金收支状况作出科学、准确的预测,致使基金预算安排准确性不高,未能做到以收定支,基金预算的可操作性不强。 

三、几点建议:

(一)高度重视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三大来源之一,是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财源。规范征收和使用政府性基金,加强政府性基金的监督和管理是当务之急。

  一是建议成立政府性基金管理专门机构,至少要  做到专

人专职管理。

二是由财政部门牵头,建立征收和使用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基础性资料数据库,切实做到数据共享共用。

   (二)切实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的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规范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要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情况作出科学、准确的预测避免基数加增速的方法,减少中间调整;基金支出要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合理安排, 充分论证项目支出,保证项目的可执行性,提高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可行性。
  二是细化预算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应细致、全面地反映基金收支的具体情况,预算应全部编列到项级,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和用款单位,要落实具体事项,完善各项政府性基金报表制度,强化过程管理。
   (三)努力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的监督管理

政府性基金本级征收和上级转移每年均在10亿元左右,必须强化对该基金的管理。  

    一是要强化制度管理,尽快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征收、使用、监管等行为。

   二是要强化常态化监督,特别要注重实施过程的监督,强化基金使用效益的评估,更好地发挥基金使用效益。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