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34作者:发布时间:2018-03-13 |
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第一关,对贫困人口只有做到识别精准,才能扶贫精准;反之,如果识别不精准,不仅扶错了对象,还给基层群众造成意见和增加矛盾,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给党和政府带来负面影响。
近年来,定远县范岗乡人大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要求村“两委”及相关扶贫责任人切实履行基层组织法,严把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关。
一是督促扶贫户 规范“申请”建档。
范岗乡人大督促各村及相关扶贫责任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提出申请,申请书原则上由贫困户户主本人签字确认,个别不识字的贫困户由他人代签并注明代签人姓名后加按手印。申请的家庭人口数必须符合扶贫规定和要求,必要时需四邻签字。在申请书中必须将自身家庭的实际情况写实写细,必须体现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确实存在困难,并让贫困户知道能说出自身的致贫原因。
二是督促做实年度主要致贫原因的相关“佐证”材料。
主要致贫原因必须有说服力,乡人大要求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能佐证该户识别时的家庭主要困难的佐证资料,如疾病证明诊断书、报销医药费大额记录、医生出院小结等。相关材料确实能证明因病致贫。
三是督促履行基层组织法,开好扶贫识别民主评议会。
该乡人大要求村“两委”履行基层组织法,坚持对扶贫建档立卡对象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制度,按基层组织法要求,参加村民代表评议的实到人数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能有效,否则无效,做好识别评议记录,参会代表签字确认。
四是监督贫困人口初选名单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乡人大督促各村已申请和通过评议的初选扶贫人口,必须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知情人提供的线索和反映的问题,进行再了解再复核再审查,一经发现,通过核实后立即取消资格,确保扶贫人口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姚吉丽 孙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