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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石 明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员;
高 燕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员;
赵 建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员;
岳婷婷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员。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