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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投票决定,并报县委同意,确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为2018年度工作评议单位。
特此公告。
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