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决议决定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决议
浏览次数:49214作者:发布时间:2018-05-17

 

(2018年4月28日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认真落实县委提出的“521”战略目标,着力加快推进工业强县进程,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定远,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如下决议:

    突出工业强县战略的主导地位。全县上下要进一步强化工业的主导地位,不断增强加快发展工业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始终坚持突出工业强县不动摇,把“壮大工业经济、振兴实体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走工业富县、工业强县之路。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工业优先,在政治地位、政策支持、资源配置、配套服务上突出向工业倾斜,积极营造大力发展工业、全力服务工业的浓厚氛围。

   明确工业强县战略的产业定位。要围绕县委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加强对“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的评估,坚持规模扩张与层次提升并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并举的思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着力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展新型化工、机电装备及电子信息、农产品深加工和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坚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突出打造滁州西部大工业基地和“千亿”盐化产业基地。

强化工业强县战略的发展措施。要把园区建设作为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重要平台和主阵地,继续坚持举全县之力、集全县之智、聚全县之财,强化园区平台建设,突出盐化园区功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始终坚持把招引工业项目作为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主要抓手,突出前位产业、主导产业的招商引资,坚持产业招商,坚持招工业项目,坚持招大引强,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坚持与央企合作,加强与合肥都市圈、长三角经济圈的合作联系,在拉长产业链、培育主导产业集群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发挥定远的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工业企业的现代化装备水平。

   完善工业强县战略的发展政策。健全完善工业项目谋划、投资建设激励机制和政策,增加县财政支持工业经济份额,进一步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扶持培育新型产业。制定和完善人才和创新激励政策,引进工业发展的各类人才,鼓励创新创业。要把科技创新、劳动力与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组合起来,协同投入实体经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行业供求衔接,产业优先发展。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扎实做好各类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

    优化工业强县战略的发展环境。要把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作为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的有力保障。在县级权力范围内,倡导“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行政成本,真正为企业提供保姆一站式服务。竭力解决好工业企业用地、办证、用工、融资等问题,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

    重视工业强县战略的组织领导。县政府要健全工业经济领导体系,落实县政府领导和部门联系重点工业企业制度,充实和加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力量,定期调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解决处理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工业强县考核激励机制,增加支持、服务工业发展的考核权重,重奖助力发展工业经济的有功单位和人员。

    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要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找准服务加快工业强县战略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快推动工业强县战略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在重视法治保障、凝聚发展合力、强化跟踪监督上主动作为,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业强县战略推进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工业强县战略落到实处。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主人翁姿态,群策群力、主动参与,积极踊跃投身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生动实践中去,为加快实现县委提出的“521”战略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美好定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