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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浏览次数:4739作者:发布时间:2018-11-30

    11月30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爱荣、王秀平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高松,两院主要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受邀请的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安排2018年县本级收支预算及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县法院员额制法官张华昌、刘兴海、肖明斌的履职报告;听取评议小组对张华昌、刘兴海、肖明斌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检察院员额制检察官汪玲、陈兆奇、赵瑞进履职报告;听取评议小组对汪玲、陈兆奇、赵瑞进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过分组审议、联组汇报,并投票表决,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情况、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安排2018年县本级收支预算及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表示满意。对张华昌、刘兴海、肖明斌履职、汪玲、陈兆奇、赵瑞进履职情况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定位。县检察机关要把握其内在规律和基本要求,紧密围绕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要明晰公益的外延和内涵,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范围,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重视公益诉讼队伍建设。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加强外部沟通协调,加强公益诉讼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不断提升公益诉讼队伍的综合素质、办案能力和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要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公益诉讼氛围,要加强对公益诉讼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知晓度。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要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公益诉讼开展的实际情况,督促县政府及部门依法落实检察机关提出的监督事项,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提起公益诉讼职责,确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能够真正得到落实,让全社会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为加快法治定远建设,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而努力。 (陈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