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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交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1917作者:发布时间:2018-11-13

定人常〔2018〕59号 

关于转交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转交给你们,请研究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在12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议上报告。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1月12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 

  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审判工作难度不断增大,司法环境有待改善,法官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等问题。
  审议建议,一要进一步深化民商事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节约司法资源。要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强化审执兼顾和执行监督,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要推进司法公开,健全旁听庭审、直播案件庭审等制度措施,主动接受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二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联动。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就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交流联系,构建多部门联动化解和执行机制。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结合我县“七五”普法,通过开展“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努力扩大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三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县法院要通过内部挖潜等方式,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增强民商事审判力量,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努力解决“人少案多”矛盾。要进一步加大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作风建设,落实廉政责任制,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