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免陆凤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浏览次数:3935作者:发布时间: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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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陆凤军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高银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林武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吴怀伟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信文的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延年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