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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任免陆凤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3935作者:发布时间:2019-03-28

    2019年3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陆凤军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许高银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林武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吴怀伟的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信文的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延年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