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965作者:发布时间:2019-06-24 |

6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副主任王秀平率队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来到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听取了关于《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工作、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等情况的专项汇报,针对定远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定远县特色风貌、公共服务设施、海绵城市、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县城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东新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询问和了解;并对炉桥东路与上海南路闭合工程定大路东视察点,桑润镇北陈美丽乡村视察点,能仁路、岱山路至定远大道段能仁路口视察点,城北水库生态湿地公园视察点进行了实地调研。
自《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文明县城、生态县城、园林县城、智慧县城的战略目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城乡规划法》。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坚持规划引领,扎实推进项目实施,提升服务意识,改进规划编制工作方式,大力实施城镇化战略,全力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城乡规划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新型城镇化工作新局面。
调研指出,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县城镇化的加速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围绕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目标,城乡规划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规划法》为指导,进一步推进科学规划、法制规划,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在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做好统筹,在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为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推进规划工作法制化进程。(凌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