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720作者:发布时间:2020-01-21 |
1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72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爱荣、孟庆报、徐善恒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各委室主任、副主任,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应急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县直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工委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2020年城市重点工程安排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城建工委的初审意见,并对相关汇报内容进行了审议。会议审定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议程、日程。
经过审议,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报告和初审意见。会议认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完善指标考核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督促引导,落实好企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促进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健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改善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装备水平,做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保障有力。
会议认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思想,形成“上下合力、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县、镇、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沿和堡垒;进一步加强对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爱教爱党爱国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制化进程,积极推动将少数民族服务设施科学合理地纳入城乡建设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投入,认真落实民族工作“三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会议认为,要突出重点,增强投入,切实保障资金需求,优先实施广大群众迫切期盼的惠民工程,优先保障城市发展迫切需求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立城建项目储备体系,超前谋划,加强管理,不断提升项目建管水平;依法加强房屋征收管理,全面落实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项目所在地政府、基层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到上下联动,多策并举,进一步优化施工环境,确保城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凌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