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892作者:发布时间:2020-03-12 |
定人常〔2020〕9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现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皖人常〔2020〕4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深入学习《意见》,准确把握《意见》的内容、要求和创新举措。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向社会宣传《意见》,把《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宣传到企业、基层一线和社会各界,引导政府、企业和社会运用《意见》定纷止争,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县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结合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县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依法主动作为,高效规范执法。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要按照《意见》要求,依法履职尽责。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消保委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各自章程认真履行《意见》相关职责义务。
县人大常委会将紧扣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矛盾纠纷,结合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适时通过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妥善处理信访等,支持和促进多元化解纠纷主体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决定》《意见》和《条例》的落实。
三要示范带动,主动作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动员本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矛盾纠纷化解中积极作为,认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善于运用“代表活动室”和代表履职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平台,依法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激励代表依托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各展其长、各尽其责,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我县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