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402作者:发布时间:2020-04-29 |
4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国祥主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庆报、徐善恒以及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重要论述摘编》第六、七部分;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摘录》;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四、五、六章;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报了张坚、盛必龙、刘荣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部分中心组其他成员作交流发言。
陈国祥强调,一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查找和整改问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认真学习,切实坚持和做到“四联四增”,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严守底线,堂堂正正、清正廉洁。三要提升自己,抓好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要“当好五个标杆,争做五个表率。”(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