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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祥率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浏览次数:1463作者:发布时间: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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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_20200526_104649.jpg  5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率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庆报以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定远民之源鹅业有限公司、定远扬子地板有限公司 、定远依扬服饰有限公司、县总医院、定远县阳光实验学校 、定远县集中医学观察区、定远西城医院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传染病防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指出,在《传染病防治法》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出台以来,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通过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等多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检查组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针对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将相关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补齐检测、防护、应急等基础设施短板。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防护能力,全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