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49作者:发布时间:2020-06-12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连日来,为打造藕塘镇冉周村小郑组和大梅村十大户组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藕塘镇人大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从营造氛围、带头参与、加强监督等方面助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乡村精神文明面貌改善为依托,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和优势,将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对常年居住在本辖区内群众收取卫生保护费,引导和改变群众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二是积极参与,带头示范。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由专人负责,冉周村小郑组由镇人大主席张书普、大梅村十大户组由镇人大代表、宣传委员潘华兵牵头负责,村两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严格奖惩,巩固成效。注重发挥代表的监督职责,组织代表对示范点、重点村庄开展专项督查行动,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意见和建议交镇党委政府予以科学考核,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长效推进。(胡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