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794作者:发布时间:2020-11-27 |
11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84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爱荣、徐善恒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各专(工)委室主任、副主任,经开区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水务局、商务局、教体局等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水务局关于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关于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县商务局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县教体局关于全县民办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县民办教育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并对相关汇报内容进行了审议。
经过审议,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报告和初审意见。会议认为,要进一步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群众用水的矛盾和问题,全面深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加强供水能力建设,强化规划布局落实,进一步完善水网联通覆盖全域;加大对管网改造的投入,加强对突发问题的应急反应,保障供水正常,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强化水厂运营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末稍水水质监测,确保供水水质合格,城乡饮水安全。
会议认为,要紧紧抓住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树立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的理念,高位推进招大引强;强化平台建设,立足三大园区,完善基础配套、推动扩容增量,优化、调整招商引资工作管理考评办法,及时兑现奖惩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重点打通项目落地建设“最后一公里”,切实将企业帮扶帮办机制落实落细落到位,持续在高质量推进“两重”行动上攻坚发力,确保完成全年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会议认为,民办教育是我县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地位,给民办学校创造公平竞争、自主发展的轻松环境,保证民办学校同等享受公办学校政策,切实解决民办教育办学中的难题,激发民办学校活力。要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规范管理,督促指导其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健全并遵守各项制度,依法打击虚假宣传招生、违规招生、乱收费等行为,建立健全非法办学清理整顿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维护我县教育秩序,促进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凌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