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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

浏览次数:1619作者:发布时间:2021-02-26

微信图片_20210226161656.jpg  2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爱荣、孟庆报、徐善恒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机关三级调研员及各专(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县“一府一委两院”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县人大专工委负责人,经开区人大工委负责人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县检察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情况、关于增加2020年县本级收支预算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关于2020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关于文明城市创建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免去许高银同志职务得议案。
  会议对相关汇报内容进行了分组审议,对审议结果进行了联组汇报。与会委员对上述报告进行了逐项表决,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陈国祥指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县域环境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全县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政府、企业和全社会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切实加强,“十四五”规划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抓住“十四五”的有利时机,补齐环境保护的短板和弱项,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不断提升我县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陈国祥要求,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让群众知法守法、文明出行。要依托我县“路长制”工作机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常态化的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机制,隐患治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执法检查,不仅要增强践行力,还要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从严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陈国祥强调,文明城市文明建,建好文明为大家,文明创建是全民的事,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形成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要强化责任意识,梳理清单,查漏补缺,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各项职责,集中力量补短板、扫盲区,切实把创建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培养群众良好习惯,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同时,县人大要带好头,做好监督,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前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既要严管重处,也要奖惩激励,使文明创建的目标能够实现,使全县上下都能享受到文明创建的成果。(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