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763作者:发布时间:2021-04-27 |
4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3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爱荣、孟庆报、徐善恒出席会议。县人大各专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县政府贯彻《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决议》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关于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县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汇报有关人事事项。审定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议程、日程。讨论通过了《县政府直属机构及驻定垂直单位工作评议、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点评、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及县人大常委会口头述职对象推选办法》。
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相关工委要和政府有关部门主动对接,进一步修改完善初审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充实典型案例,用详实的数据把问题讲清、把建议讲实,提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做好有关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事项。
会议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定远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是县十六届人大履职最后一年,要完成县政府直属机构及驻定垂直单位工作评议、政府工作部门履职点评、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全覆盖,县人大办要尽快出台相关实施办法,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无记名票决出相关述职单位和人员名单。(查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