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865作者:发布时间:2021-06-28 |


6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评议专题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副主任许爱荣、孟庆报、徐善恒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许倩,县监察委、法院、检察院、政府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二级、三级调研员及各专(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县经开区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滁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定远管理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工作评议第一小组《关于对滁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定远管理部工作评议的报告》,听取了《定远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工作评议第二小组《关于对定远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调研报告》,听取了《滁州市定远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工作评议第三小组《关于县定远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综合调研报告》。
会议经过分组审议,联组汇报,表决通过了上述三个报告。
被评议的三个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做表态发言。
陈国祥讲话指出,三个评议小组要结合本次会议审议发言形成审议意见。要正确认识评议工作。人大工作评议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是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也是加强人大监督、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要认真落实评议意见。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仍需政策支持、加大投入,深化改革、纵深推进;创新举措、破解难题,继续加强分析剖解、谋划思考,继续采取强有力的举措,持之以恒抓落实,确保评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要切实提升评议成效。突出提升,增强评议监督的能动性;突出民意,增强评议内容的针对性;突出深入,增强评议调研的全面性;突出整改,增强评议结果的实效性;突出制度,增强评议开展的规范性。(汪长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