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决议决定
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定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樊朝勇代理院长的决定
浏览次数:2388作者:发布时间:2021-07-19

(2021年7月19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
  鉴于侯金鹏已辞去定远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定:定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樊朝勇代理院长。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