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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浏览次数:20316作者:发布时间: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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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是邹军、潘金钟、陈国祥、范泽斌、姚继超、王少兵、李大明、许爱荣、孟庆报、徐善恒、赵世近、李江淮、程永峰、刘姗姗。会议由县委书记邹军主持。

  会议应到代表307名,因事因病请假5名,实到302名,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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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通过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经、法制、农业农村、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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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陈国祥为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黄承卫、许爱荣、黎恩晋、徐善恒为副主任,另选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30名;选举潘金钟为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少兵、李大明、张道国、陈本伟、许倩、马军、杜宝柱为副县长;选举唐颖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樊朝勇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雍自明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选举了出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6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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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委书记邹军现场为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法院院长依次颁发当选证书。

  随后,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主席台进行宣誓。

  宣誓同期声: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摄像:肖震 曹明哲  撰稿:凌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