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决议决定
关于定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浏览次数:2774作者:发布时间:2021-12-31

         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定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2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代院长樊朝勇作的《定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 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定远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奋力推动新时代定远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定远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