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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 “三问”工作监督评议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3583作者:发布时间:2022-03-17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人代会精神,助力县人民政府推进,有效推动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2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三问”工作监督评议实施方案》。

   一、“三问”方式

  “三问”工作监督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开展以“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监督评议活动,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评议对象

   县人民政府27个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属综合协调办事机构,暂不列入)。

   三、评议内容

   (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人大决议、决定情况;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和承担的市、县考核任务及争先进位情况;

   (四)办理县人代会议案、代表建议,提供省、市人代会议案、建议线索情况;

   (五)争取上级工作支持(含资金、项目、政策及工作试点、现场会等)情况;

   (六)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需要纳入工作监督的其他事项。

   四、评议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2022年3月15日前将各工作部门本年度工作安排报送县人大办公室。工作安排要明确本年度各项工作具体目标。

   (二)2022年7月15日前将各工作部门本年度工作进度报送县人大办公室。工作进度要明确落实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2022年12月15日前将各工作部门本年度总结报送县人大办公室。总结针对年初的工作计划安排完成情况要作出具体陈述,并包含对本单位全年工作的自我评价。自评时,需注明有无因党建、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或其他问题被问责或“一票否决”的情况。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照时间要求,及时将材料报送县人大办公室(邮箱:dyrdbgs@163.com)。

   五、评议要求

   (一)聚焦中心工作,开展跟踪式监督评议。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工业强县”“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双招双引”,以及2月9日全县党员干部大会上县委书记邹军提出的“扪心四问”、检视“六不”、突出“六干”的落实等中心工作。

   (二)锚定年度目标,开展清单化监督评议。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把年度中心工作采取清单化、台帐式细化分解,安排到月、到人,逐项对照落实。

   (三)强化人大意识,开展专项性监督评议。全面了解各工作部门在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执行人大决议决定情况,以及参与人大组织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代表评营商 助力亭满意·定放心”“同心合力助推乡村振兴”等活动情况,把专项监督评议作为部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力求评准议实,开展多渠道监督评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对口工委通过集中调研、持证走访、书面函询、电话了解、调阅材料,向县委督查考核办等单位了解核实情况,通过广泛联系代表、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履职点评、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

   (五)坚持同心同向,开展全链条监督评议。牢牢把握“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六、评议工作分工

   (一)县人大办公室在年初、年中报送材料时间节点截止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各工委对口联系单位,将材料转交给相关工委;县人大办公室在年底时间节点的十日内将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2022年度县政府27个工作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装订成册,印发相关工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按照分工对所联系的县政府工作部门2022年工作安排、进度,进行阅评打分,交人大办公室汇总,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以文件反馈。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所列工委参与阅评打分工作。

   (三)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年底完成结果开展评议打分,评分结果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公布,并以文件反馈。

   七、评分要求

   (一)工作监督评分采取百分制进行评议打分(年初问安排10分、年中问进度20分、年底问结果70分);

   (二)客观、公正、独立地评分;

   (三)评分采取无记名票决制方式;

   (四)评分分值以0.5分为计量单位,成倍数增减;评议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结果运用

   (一)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参评单位30%左右的比例确定履职优秀单位,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单位不能作为履职优秀单位;按照参评单位10%左右的比例,确定重点监督单位。

   (二)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工作监督评议结果向县委报告,向县人民政府通报。

    双重管理且以垂直管理为主的单位参加评议不排序,评议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重点监督单位在通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改进承诺,半年报告一次工作。当年被确定为重点监督单位的,第二年则列入履职点评口头述职对象;连续2年列为重点监督单位的,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提出组织处理建议。

   九、工作要求

   (一)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要以高度负责精神,坚持原则,依法履职,把“三问”监督评议作为人大机关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政府工作部门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的重要抓手。

   (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选工委等相关工委室要做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调研、联系代表等各项服务工作,切实推动“三问”工作监督评议有效开展。

   (三)县人民政府27个工作部门要根据县人大常委会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三问”监督评议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