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决议决定
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浏览次数:29032作者:发布时间:2022-03-01

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2月28日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定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有必要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推进全面普法。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奋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定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注重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深入宣传与依法行政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社会治理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乡村振兴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和“江淮普法行”等活动。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后述职述法等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做到维护权利与履行义务并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打造一批融合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体现公众需求和定远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谋划推进宪法、民法典主题公园建设,保护、宣传、传承好法治文化,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我县建设宪法宣传阵地,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五、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 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对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六、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普法深度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典型案例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要结合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把普法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作用,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七、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开展公益普法。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实施,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每年一次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的职责,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监督,保证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