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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
浏览次数:3268作者:发布时间: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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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带队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县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善恒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西卅店镇江淮分水岭试验站、能仁乡绿化村田园综合体项目、炉桥镇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乡村振兴产业园项目施工现场、定远县炉桥镇职业培训学校体育中心项目施工现场、炉桥镇职业中学等地,通过实地走访察看、现场听取汇报等方式,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保护、组织振兴、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及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各项目进展情况,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立法的形式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贯彻实施,对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的政策和制度,提升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综合能力,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群众在参与乡村振兴中不断增强获得感、满足感。
   调研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举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要进一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有效实施,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要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要加快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及时制定配套法规,做好普法宣传,通过多种方式解读阐释法律,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为实现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融媒体中心记者高亮 实习记者岳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