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3670作者:发布时间:2022-10-28 |

10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县人大机关二三级调研员、人大机关党组副书记、各专(工)委室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县政府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情况、贯彻实施《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县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社建工委关于全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的初审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两个评议小组对部分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评议意见,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对县直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满意度测评方案》、县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及“两官”履职评议专题会议的议程、日程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的议案》《关于县法院、县检察院提请任免相关人员法律职务请示的审核、考察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县人大常委会安徽定远经济开发区(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经过与会人员的讨论,决定将上述相关议题提交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会议强调,各相关工委要按照主任会议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报告的初审意见及评议意见,强化人大的监督职能,形成客观公正合理的初审意见和评议意见;要加强与县政府办的对接,持续推进县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建议征集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在重大民生实事决策中的主体地位,真正意义上让人民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和受益者。(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