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5597作者:发布时间:2022-10-31 |
为全面、系统、真实、准确地记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定远建立、发展的历史,总结人大工作宝贵经验,存史资政,继往开来,经研究,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编纂《定远县人大志(1950-2022)》,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反映定远人大历史的史料和相关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一)史料
1.反映定远人大发展历程、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有关的重要笔记、收藏文件、文献或报刊、杂志、当事人回忆、手稿、知情人口述、音像资料等;
2.有价值的定远人大历史资料。如:1950-1954年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和1954-1965年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的通知、文件、代表证、照片等实物资料的照片;1981年成立人大常委会以来的反映县、乡人大工作的相关资料、图片和实物等;
3.人大常委会机关曾获市(地)级以上授予的反映定远人大工作的有关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等;
4.市(地)级以上领导同志视察和指导定远人大工作或接见驻定全国、省、市(地)和县人大代表的文字材料和图片等;
5.其他有关定远县、乡(镇)人大工作的史料和实物。
(二)人物志资料
1.历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简历、2寸免冠照片(以电子版为主);
2.定远籍的历届全国、省人大代表简历;
3.人大代表中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含市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其他奖项获奖情况;
4.人大代表中享受省、市(地)级以上津贴的专家的简历、照片;
5.参加省级以上学术社团并获市(地)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优秀作品奖的获得者情况介绍、照片;
6.在军、警界(含司法机关)服役或任职期间立过二等功以上的人大代表简历;
7.本县有突出成绩的人大代表的人物传记、照片。
(三)书(字)画、艺文等
1.历届人大代表或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摄影、书画作品;
2.在市(地)级以上刊物发表或重要会议上交流人大工作的理论研讨文章;
3.个人出版发行的书籍及其名称;
4.历届人大代表或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撰写的文学作品。
二、征集要求
1.所提供的史料和实物要真实可靠,史料为当时原始的资料,照片、实物等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2.提供实物的,经编辑人员拍照、抄录收编后,原件返还收藏者本人;
3.凡提供文字、图片等资料的,经扫描、复印后退还本人。所提供资料均采取无偿方式,也不向入志者收取任何费用;
4.所提供的史料和实物照片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人大志编辑部,邮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亦可联系人人大志编辑人员前往面谈或面交相关资料;
5.征集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底(欢迎社会各界、单位或个人随时提供史料和实物照片)。征集活动结束后,若有重要实物及史料价值征集线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政府东附楼二楼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箱:dyrdbgs@163.com。
张 宏(1950年——2000年 人大史料)
电话:13955032338
刘大才(2001年——2022年 人大史料)
电话:13909604038
汪 浩 (人物志、艺文类等资料)
电话:15155060675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