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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

浏览次数:2699作者:发布时间: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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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国祥带队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善恒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定远县老年公寓、二龙回族乡敬老院、连江镇敬老院、光大生物能源(定远)有限公司及张桥镇家得福超市等地,实地察看并听取相关汇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建设以及消防宣传教育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指出,消防工作关系着我县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相关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操作方法;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安全工作网络,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特别是超市、敬老院、老年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各类公共场所和突出火灾隐患监督管理制度。

   检查组强调,在消防工作中要秉持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依法履行职责,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和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夯实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安全水平,更好实现消防为民、消防利民、消防便民,推动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融媒体中心记者 雍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