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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
衡孝良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方晓峰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定远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