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定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浏览次数:30961作者:发布时间: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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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定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2023年6月25日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定远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定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会议认为,该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对接了国家和安徽省、滁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统筹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主体功能区以及产业布局规划等方面内容,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城乡发展建设水平提供了国土空间保障。
会议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修改后,按法定程序上报,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