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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镇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浏览次数:2212作者:发布时间: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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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8月4日上午,仓镇人大组织县镇两级部分人大代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行动。

   代表们实地走访了仓镇农民工创业园、仓北村安置点、杨湖村美丽乡村建设点等地。走访园区企业过程中,代表们与企业员工亲切交谈、询问工作情况、待遇以及意见建议等,“希望我们企业可以尽快申报成为就业帮扶车间,我现在一个月有四千多的工资,而且就在家门口,很方便。”在企业务工的脱贫户徐忠堂说道。在仓北村安置点,代表们走访了整个安置小区的入住情况、环境情况,并现场参观了三户群众家中布局,由衷感叹小区居民生活设施完善,户内院内干净整洁、舒适宜居。在杨湖村美丽乡村建设点,镇人大代表、杨湖村书记陈克顺介绍整体布局规划时满脸自豪,对杨湖村未来良好发展充满憧憬。

   走访结束后,各位代表在该镇三楼会议室参加执法检查座谈交流会。会上,镇党委委员毛璐璐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文件,重点领学第九章-监督检查篇目;领学定人常〔2023〕42号《关于印发定远县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接着,围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位代表踊跃发表意见及建议,与会代表对园区企业务工带动当地农民增收、园区消防安全、安置点家前屋后空地管理、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等方面均提出建设性建议。

   下一步,该镇人大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有效执行;持续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按时梳理各类代表建议,做好转办工作;广泛听取人民声音、集中人民智慧,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提高代表履职尽责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仓镇  李红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