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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浏览次数:1776作者:发布时间:2023-12-28

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0日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2024年1月5日至1月8日,在定城召开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期4天。会议召开时间如需调整,由县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定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定远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定远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定远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县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定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和票决定远县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和表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