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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定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浏览次数:799作者:发布时间:2024-01-09

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定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8日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通过)

   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樊朝勇作的《定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中共定远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踏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定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