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316作者:发布时间:2026-02-28 |
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2月27日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 彪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
李德春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定城人民法庭庭长;
蒋书文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勤芹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仕宏为县法院张桥人民法庭庭长;
胡 磊为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唐正芬为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杨 超为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甘 旭为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免去:
陈汇泉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职务;
张 静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 彪县法院定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德春县法院张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刘发扬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仕宏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胡 磊县法院池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接受曹文昕辞去定远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2月27日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曹文昕提出辞去定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定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曹文昕辞去定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